了解更多本公司产品信息,请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packck.cn
据了解,该批货物拟在南海三山港报检出口,南海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该批报检出口的抛光砖进行抽查检验时,发现该货物的木质包装(托盘)上印制的除害处理标识异常,且木托盘未申报检疫。经调查,加施的标识是境外某公司熏蒸处理标识,该公司没有经过中国检验检疫机构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的认可。代理报检公司的此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前南海检验检疫局已对该代理报检公司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并进行了通报。该案件已是今年南海检验检疫局查处的第4起违规施加除害处理标识案件。
国家质检总局今年年初公布了“关于《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规定”(2005年69号令),该法令规定从今年的3月1日起,我国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将按照国际标准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同时加施专用标识,确保其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要求。对实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的企业的资格认可做了明确规定。未取得标识加施资格的木质包装使用的企业,不得擅自加施除害处理标识或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企业提供的加施除害标识的木质包装。